股权设计:持股24%如何控制69%表决权——宇树科技股权拆解

创始人持股从100%稀释到30%以下,还能不能在股东会说了算?

今天的投资圈&科技圈有个大事件:宇树科技上会,冲刺A股“人形机器人第一股”。

有没有注意到:创始人王兴兴直接持股23.82%,不到四分之一,但他控制了68.78%的表决权。

怎么做到的?两层叠加。

第一层:AB股——23.82%变63.55%

股份公司改制时,宇树设置了特别表决权:王兴兴的4407.43万股是A类股,每股10票;其他所有股东是B类股,每股1票。同样一股,王兴兴的投票权重是别人的10倍。

简单算一下:23.82%的股权,乘以10倍表决权,直接拿到63.55%的表决权。不需要一致行动人,不用签投票权委托,自己就过了半数。

AB股这东西,说白了就是创始人在融资博弈里的自保工具。没有它,三轮融资下来,控制权跟着持股比例一起被稀释,这事儿我见过不少。

咨询律师,你会知道AB股合法合规、允许设置——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,一旦设了AB股,创始人以后想转让老股,A类股转出去就自动变成B类,对应表决权瞬间消失。所以AB股不只是”设不设”的问题,还有”设了之后怎么管”的问题。

国内AB股(同股不同权/差异化表决权)放开时间:2018年政策放开、2019年科创板规则落地、2020年首家AB股公司上市、2020年创业板跟进、2024年新公司法从法律上正式确权。

但光有AB股还不够,63.55%离2/3还差一点——公司章程修改、增资减资、合并分立这些事,需要2/3以上通过才能拍板。

差的那一截怎么办?有第二层。

第二层:有限合伙GP——再加5.23%表决权

宇树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叫上海宇翼,持有公司10.94%的股份,是仅次于王兴兴的第二大股东。

关键来了:这些股份的表决权,不在员工手里。

结构是这样的:

  • 上海宇翼是有限合伙企业;
  • 王兴兴通过他100%控股的杭州天则科技,担任上海宇翼的GP(普通合伙人);
  • GP在有限合伙里说了算,LP只有收益权,没有决策权。员工能分红、能享受股权增值,但投票权归GP——也就是归王兴兴。

上海宇翼有10.94%的B类股份,1股1票,又贡献了约5.23%的表决权。叠加AB股的63.55%,合计68.78%,超过了2/3。

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
直接持股(A类)23.82%63.55%
上海宇翼(B类)10.94%5.23%
合计34.76%68.78%

上市发行后表决权不低于65.31%,仍然绝对控制。

这套设计值得拆解的几个点

AB股要趁早设

宇树科技在股份公司改制时设置AB股,也就是IPO之前。如果等到融资轮次多了再设,投资人大概率不同意——换我投完钱也不想被稀释表决权。

法律允许AB股,但前提是得提前规划。

多说一句:AB股不是”我能行权就行”,IPO申报时监管会逐条审查你是否符合设置条件——市值要求、任职要求、持股比例要求,三条缺一不可。

持股平台要做在融资前

上海宇翼2022年1月第一次增资时,员工1元/股就能拿到股份。同期外部投资人增资价4625.66元/股,差了4600多倍。

如果融资后再做激励,价差太大,股份支付费用直接吃掉利润——宇树科技2025年就确认了3.49亿股份支付费用。

员工要交的个税也将是天文数字,股权激励做不做得成都是两说。

这个坑踩过的公司不少,我做IPO这些年见过最惨的一家,融资后做激励,股份支付一冲,报告期连续三年亏损,IPO直接黄了。

说实话,我认为这一点比第一点更容易被初创公司忽视。

控制权设计是个系统活

宇树不是单靠AB股,也不是单靠持股平台,是两层叠加。AB股解决直接持股的控制权,持股平台解决间接持股的控制权。

两层兜底,才敢在股东名单里放进美团、红杉、腾讯这些大佬。

不是说非得这样,但如果你的投资人里有这种体量的,这套思路值得参考。

给初创科技公司的三个提醒

第一轮融资前,就要想清楚要不要设AB股

科创板和创业板都允许特别表决权,但必须在股份公司改制时设置。如果确定要走资本市场,第一轮融资的termsheet里就把特别表决权写进去。越早设,谈判筹码越多。

当然,也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设——如果投资人是纯财务型VC、未来大概率并购退出,设AB股反而可能被砍估值。关键看你想要什么。

股权激励至少在融资前6个月完成

融资前后半年是税务敏感期,这个窗口做激励容易被对标融资价格征税。提前半年完成,既能规避这个风险,又能用较低估值锁定激励成本。

我见过有公司等到TS签完才开始做激励,财务一算账,股份支付费用直接让报表没法看。

持股平台的GP必须由创始人控制

有限合伙的GP就是平台的话语权;员工只做LP,享受收益但不参与决策。这一点不能含糊——很多创始人把GP交给CFO或HR,后来想调整激励方案才发现说了不算。

公司小的时候不明显,等激励池大了,GP的归属就变成博弈焦点了。

宇树科技上会是个重大事件,仅就它的股权设计,我认为这一套”控制权+激励”双层架构,控制权版图设计得比较干净,很值得拆解、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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